欢迎您访问男婚女嫁网 ·全国 ·郑州 ·济宁  ·电信入口 ·网通入口 会员登录 | 会员注册     设为首页·加入收藏     
 
首页 婚宴酒店 婚嫁论坛 新娘讲堂 结婚秘书 婚嫁大街 婚嫁博客 精彩视频 婚嫁地图
黄道查询 新婚吉日 新婚倒计 时尚 电子喜帖 浪漫婚嫁show 小墙大爱 结婚知识库 600--800元婚宴 婚车路线
  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结婚问答知识库首页 > 未婚子女应由哪方抚养?    

未婚子女应由哪方抚养?

问题简述:
我以女友同居六年,因双方某些因素,没有登记注册。生了一男孩,放在女友家抚养,我和女友也一起寄生活费回去。现在女友要求和我分手,她和她家里以小孩在她家长大为由,要求孩子给她抚养,我也一再表示我承担抚养的责任,要求给我抚养,但她妈说小孩是她养大为由,拒绝我要求。请问:我有这个权利吗?她妈有没有拒绝我的权利?
论坛网友回答:
我说,你还是让她抚养吧!你如果心中还有发地么点爱心.就是到时可以去看看他(儿子)好可以寄些抚养费给她.这也就是尽你的做父亲之责了.至于,你不能再与她为夫妻了.这是你们的爱情生活出现问题了呀!你们又没有办证书.所以也不受法律的保护.这就是没有了离婚这一招了呀!要离也就离了啊! <br> 婚姻本来就是为了让男女能生活快乐幸福.你想想她不想与你再这样下去了,这说明.她已经是不想与你做夫妻了呀!强扭的瓜不甜啊!你想想你们这几年生活愉快吗? <br> 还有一句话我与你说说:你没有这孩子的牵挂,对你来说不是更加对你的今后生活有利吗?你的那个妻子(我就这么说吧)她到是还很善良与有情的人呢!一定是你待她太伤她心了啊!如果她不要孩子(象这样的有许多的离婚事件中,都是以不要孩子的)她也是多爱这孩子啊! <br> 我们俗话说:宁可跟一个讨饭的娘.也不要跟做官的爹.你想想:如果这孩子归了你.你能教育得他好吗?你能养育他吗?他会认你吗(他一直在外婆家中长大有呀).他们是有了不可分开的情感了呀!你忍心这么做吗? <br> 所以,我是劝你放弃吧!只是,你要与她说,你也是有对这孩子的监养权.你也要给她一定的费用抚养这孩子.让这孩子健康成长啊!这才是真的哟! <br> 这就是我的看法.仅供参考了.从我的心里出发是你们还是和好吧!你好好地想想你的问题,与她成家吧!从你们两人的情况看.你们都是爱孩子的.那孩子就是你们爱的结晶呀!说明你们的爱还没有断呀!你说说这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啊! <br> 这就是我的观点!
 
热点信息
最新信息
首页 | 关于我们 | 信息发布 | 会员服务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建设 | 联系我们 | 意见投诉
Powered by 魔方科技(C)2006-2007 男婚女嫁 保留全部权利 豫ICP备06013168号